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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闻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延续审批
发布时间: 2024-05-24 18:27 更新时间: 2024-11-21 07:00

基本信息申请条件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收费信息办理流程审批结果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延续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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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实施主体办件类型法定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权力来源行使层级是否涉及特殊环节是否涉及中介服务实施主体性质服务对象是否网办办理形式网上办理深度通办范围数量限制四办标志Zui多到现场办事次数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是否支持物流快递是否网上支付行使内容权限划分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延续审批

行政许可

新乡市牧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诺件

30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15个工作日 查看说明

法定本级行使

县级

不涉及不涉及

法定机关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全县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0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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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设定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材料下载

材料类型

收取方式

纸质材料规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材料依据

1办学许可证延续的申请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必要样表下载原件:1
复印件: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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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会议决议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必要样表下载原件:1
复印件: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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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学许可有效期内办学情况及年检情况材料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必要样表下载原件:1
复印件:0
收取纸质材料、上传电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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