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代办 公司股权转让流程
| 更新时间 2024-12-13 07:00: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疑难专办 快速出证 工商变更 一对一服务 快速注销 异常移出 联系电话 15660832337 联系手机 15660832337 联系人 路经理 立即询价 |
详细介绍
股权转让流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关产品
产品分类
联系方式
- 电 话:15660832337
- CPA:路经理
- 手 机:15660832337
- 微 信:1566083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