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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闻
新乡卫滨区 合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
发布时间: 2024-05-25 21:10 更新时间: 2024-06-26 07:00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形式材料减免说明材料类型来源渠道来源渠道说明纸张材料复印件数材料必要性材料须知受理标准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纸质

原件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10必要

◆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 变更主要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的主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迁移,跨原企业登记机关管辖的,应当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企业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移送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 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还应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该说明应当列明其经营范围,并说明其中每个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名称及类别。 ◆ 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还应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说明。该说明应当列明其经营范围,并说明其中每个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项目名称及类别。 ◆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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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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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纸质

原件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10必要

涉及换照的且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申请材料齐全。

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纸质

原件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10必要

变更事项涉及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申请材料齐全。

备案事项相关证明文件纸质

原件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10必要

◆内资合伙协议修改备案的,应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 ◆外资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合伙协议修改备案,应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合伙协议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合伙协议。 ◆外国合伙人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在申请书中填写信息即可)。 ◆注销清算人备案的,提供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及清算人成员名单;清算人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事项备案的,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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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申请材料齐全。

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纸质

原件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10必要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申请材料齐全。

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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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复印件zhengfubumen核发市场监管部门01必要

营业执照复印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申请材料齐全。

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纸质

原件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10必要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申请材料齐全。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纸质

原件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10必要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复印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2、申请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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