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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闻
新乡代办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发布时间: 2024-06-15 17:02 更新时间: 2024-11-22 07:00
准备阶段
  • 明确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前需明确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确保符合非营利性和社会服务属性。

  • 选择合适的名称:名称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含有商业性质或误导性词汇。

  • 拟定章程:章程需包括组织架构、运行规则、财务管理等内容,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 2. 申请材料准备
  • 设立申请书:详细说明设立的宗旨、业务范围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 拟设立单位的章程:章程需经所有发起人共同签署确认。

  • 发起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 资金证明文件:需要提交资金来源证明和银行存款证明,确保有足够的启动资金。

  • 办公场所证明: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 3. 提交申请
  • 提交至民政部门: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当地民政部门或社会组织管理部门 。

  • 等待审核: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领取证书:审核通过后,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4. 后续管理
  • 开立银行账户:办理银行账户以便处理单位的财务事务。

  • 办理税务登记: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 年检:每年需进行年度检查,确保单位运营合法合规。


  • 联系方式

    • 电  话:15660832337
    • CPA: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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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  信:15660832337